2020年12月23日,农民工夏某为表达对我所刘晶律师、迟皓仁律师、赵梦然律师为其成功讨回工伤赔偿的诚挚谢意,特地来到吉林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送上锦旗,表达对3位律师的感激之情。
2016年4月25日,夏某在驾驶用人单位车辆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下肢开放性损伤、左下肢开放性损伤伴骨折。事发前夏某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后也没有为夏某缴纳过社会保险。夏某无力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因此找到我所申请法律援助,讨要应得的工伤赔偿。
我所是吉林省总工会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在了解到此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夏某办理法律援助手续,由刘晶律师、迟皓仁律师、赵梦然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迟皓仁律师在接受指派后,迅速向夏某了解案情,帮助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从2019年5月起,此案历经仲裁、起诉、管辖权转移等程序,在3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案件最终于2020年12月在法院达成和解,用人单位同意分期支付夏某工伤赔偿15万元,其中三万元当庭支付。另有若干费用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相互配合前往医保部门办理并领取。
2016年4月25日,夏某在驾驶用人单位车辆送货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下肢开放性损伤、左下肢开放性损伤伴骨折。事发前夏某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工作后也没有为夏某缴纳过社会保险。夏某无力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因此找到我所申请法律援助,讨要应得的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