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队伍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我省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律师事务所庆实守信、优质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律师在社会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决定,从二OO七年年初开始,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中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分为AAA、AA、A等级,其中AAA等级为最高等级。
为保证全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规范有序地开展,吉林省律师协会制定了《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联合成立了有公、检、法、仲裁委员会、吉林大学商学院信用系相关人员参加的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二OO七年一月五日,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召开全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活动新闻发布会,省内多家媒体与会。会上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刘振宇介绍了全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开展这次评定工作的意义、程序等问题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
此次活动由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在《城市晚报》、“吉林信用网”、“吉林律师网”和“律师之家网”等媒体上发布消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向全省各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当事人及法律顾问单位,省(市、县)级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税务和仲裁机构等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共发出征求意见函359封,抽查种类案件5491件。此外,同省司法厅、各市(州)司法局,各级律师协会根据近三年来各自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被投诉、调查和处罚、处分及不良行为档案记录等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测评;由各级评定委员会对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考评;最后由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全省律师事务所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确定AAA、AA、A等级律师事务所名单,并颁发牌匾及证书。
通过此次评定活动,我所荣获AAA等级律师事务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