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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一律师所成为中央“同心•律师服务团”第二批成员律师所
发布日期:2014/8/7 发布人:管理员

    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日,中央统战部、司法部在北京举行“同心•律师服务团”第一批服务活动总结表彰暨第二批启动仪式,本所执行主任姜艳芳赴北京参加仪式。本所继2011年成为中央“同心•律师服务团”第一批成员律师所后,又成为第二批成员律师所,姜艳芳律师也再次成为中央“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律师。今后三年,本所将对口帮扶吉林省乾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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