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关于创一
创一团队
创一法评
创一要闻
首页
-
创一要闻
- 内容
【
打印
】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法制宣传日创一律师义务提供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2014/5/12 发布人:管理员
2012年12月4日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作为吉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的刘晶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于上午10时在红旗街万达广场一楼举行,刘晶律师当日为多名法律咨询者义务提供了法律咨询。
阅读上一篇:
创一律师事务所参加高端消费品博览会
阅读下一篇:
东辽县与创一律师所在京签订 “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协议书”
关于创一
创一团队
创一法评
创一要闻
版权所有:创一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天福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