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5日,踏着2012年的第一场雪,中共吉林省统战部副巡视员王儒国、吉林创一律师务所执行主任姜艳芳律师、党支部书记张兴安律师驱车赴东辽县,与东辽县有关领导研究、部署2012年创一律师所对东辽县的法律服务工作。 2011年3月30日,中央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第四期学员姜艳芳律师收到中央统战部六局发来的《中央统战部关于组建同心·律师服务团的通知》的电子邮件。通知说,为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群体作用,加强党外律师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树立律师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形象,团结引导律师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中央统战部拟牵头组建“同心·律师服务团”,拟以全国没有执业律师的210个县中的部分县为服务对象,实行对口帮扶的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咨询专家或特约员,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服务;设立服务热线或网络平台,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公众以合理方式表达诉求;采取多种方式,为当地培训法律服务人才;根据实际需求,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其他公益服务。服务团成员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量力而行的原则,从中央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律师学员和各省区市党委统战部推荐的优秀律师中产生。 姜艳芳立即与全所合伙人通报了这一消息,大家一致同意积极参加这一志愿服务活动,姜律师随即回函中央统战部。2011年5月30日,姜律师赴北京,参加了在中央统战部礼堂举行的成立大会暨签约仪式,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王儒国代表东辽县人民政府、姜艳芳代表创一律师事务共同签订了“同心律师·服务团服务协议书”。创一律师所成为中央“同心·律师服务团”首批签约单位,也是吉林省唯一一家签约律师所。姜艳芳律师成为由来自全国48名律师组成的服务团的首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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